菲洛梅娜
读书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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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varf12-11电影和小说完全是走的两条线路,也可以说是相辅相成。电影讨论更多的是母爱、信仰和原罪,而小说则是侧重写了the lost child的一生。难得两条线都那么出色,小说则是更加阴暗,给读者的冲击也越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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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阿忧11-18爱的伟大,从这部小说足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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幻仔面03-01和电影比太杂了,喜欢寻子的故事多过小孩成长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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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脸喵04-28不是所有的修女都是特蕾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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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afy08-09“他功成名就,仍期待找到一生的归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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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Pearls04-14开篇还行 越写越平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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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do198311-20想起很多年前读过的《蒙马特遗书》,爱和被爱于邱妙津是“不要再靠近、毁灭不会停止”,于麦克也是一样,他们认为自己是无权得到幸福的人,一旦窥见幸福的端倪就忍不住想摧毁。如果麦克早点找到生母还会那么早去世吗?生母能抚慰他始终身份认同的缺失感吗?爱以死亡为终结,天堂也许能重续前缘。大爱叶芝的诗:酒从口中过,爱由眼里生,唯有此为真,老死方可休,我举杯欲饮,望君而兴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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昴06-22母子离散彼此寻找的故事,因当事人的特殊身份更加戏剧化了一些。这本书反而增加了我对爱尔兰的好奇和好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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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eeling11-22看过电影再看本书完全不是重复,会发觉Frears基于原著的反视角解读令人玩味。书的本名其实是The Lost Child of Philomena Lee,菲洛梅娜之子才是故事的真正主角,lost的阴影贯穿了他矛盾的一生。电影与书各取母与子的一面视角,构成了这个故事完整的拼图。书中的照片时时在提醒,这个令人心碎的故事的真实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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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平有象09-033岁被人领养的男孩,在青春期发现自己特殊的性取向。打工读完博士,机缘巧合进入共和党全国委员会,最后担当共和党全委会首席法律顾问。年轻时的放荡使自己在43岁时艾滋病发作。虽然努力想要找回亲生母亲,但去世9年之后才被妈妈找到安葬之地。人生真是充满意外,活着的时候认真的去过每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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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10-25行,不是同性恋不配做共和党,and文学性无,莫要当小说来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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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泰05-05看过电影之后,特别买了一本原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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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aking王小心03-26读的英文版。果然是记者出身的作家,文笔简洁有力,充满了报道性的叙事方式。但故事本身已经足够悲伤了,而且以真人改编的小说总觉得是在利用读者对真人真事的无法抵抗来编自己的故事。小说和电影完全从两个相反的角度写,一个写儿子,一个写母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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亵渎电影11-13这就是一辈子,短暂到全是遗憾,孤儿梗和真实事件的梗对我杀伤力太大了,读着读着就容易眼睛发酸。看过电影之后不明白爱尔兰老太太为什么会选择宽恕,读完了书算是找到了答案,但我和作者一样,感觉这也并不太乐观,就是愚昧,拿到我朝就叫封建思想,被宗教荼毒洗脑了一辈子,她可以原谅一切,莫非这就是最好的生活方式,就可以活的更加轻松?还是那个想法,世间本没有罪,有了宗教,便有了无数的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