偏跟山过不去
读书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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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行线上的猪01-17多年前看的,印象最深的是他在路上看到前人留下的遗迹,很佩服这些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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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小黎01-24喜欢户外/徒步的必看!!!是比尔布莱森(《万物简史》的作者)写的他和搭档一起去美国阿巴拉契亚小道徒步的游记。我在看到作者出行前准备睡袋、防雨罩啥的感觉好亲切。徒步绝非想象中的那么有趣,大多数时光就是疲惫、沉重,甚至是沮丧。但是路上也会遇到来自各个地方、各种各样的徒步者。在步行到庇护所时可以喘口气休息休息。暴雨、大雪,在山里遇到怎样的极端天气都不奇怪。不同的路段有着不同却又相似的景色。但徒步最重要的还是享受徒步本身,或者说,在寒冷、寂静的世界里,独自行走,没有过多的思绪,享受着那种“无意义感”。当他们每次走过一段路,来到城镇补给时,会发现原来吃一顿好饭、洗个热水澡是如此幸福的事情。不得不说作者真的写得很有意思,还会有一些小小科普,让我更加向往徒步与户外了。为何徒步?因为山在那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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荧惑守心12-22221220 看完电影,又找书来看。比尔布莱森的大作,神奇的缘分。书比电影丰富很多。想要徒步开始的各种尝试,走上路以后的苦痛和沉迷,重新感受日常和关系。作者没有选择渲染或说教,隐含在各种小经历见闻感受联想的絮叨里了。“无论如何,我们徒步走过了阿巴拉契亚小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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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月12-30我写了什么呢,就被迁移了。无非是因为当下是在什么情况下听的这本书,(根据这个特别的时间节点,人民应当可以想象)在一种除了听书,没有能力做其它任何事情的状态下,花了几天时间听完。感谢作者和他朋友的陪伴,令我人在病榻,心仍自由。至于那些因这场病的原因而被耽误的许多个爬山的计划,等我好了,再逐一安排起来吧。这一次的评论,还会被删吗?我且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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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cker02-14书里说两人是44年,电影里完全是两个老人,这意味其实差别挺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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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叶的信徒R07-29或许读这本书就像旅行:从充满期待的开始转向对沿途赶路的无聊,再到对前所未见场景的惊叹,最后是回归生活却仍对那段旅程念念不忘的回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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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智深05-16写作手法高超,毕竟是万物简史的作者,一本游记跟小说一样生动。两千多英里的小道,作者是断断续续步行的,而且没有走完。无穷无尽的森林,高山,帐篷生活,步行中的厌倦以及趣味,写的很好。穿插着很多小故事。我想,有朝一日,我也要远程步行一次,就环绕家乡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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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青10-29真实极了,最好的徒步旅行伴随着最遭的一切。卡兹这个特别的伙伴,尽管各种毛病一大堆,但他的正直与坦荡足以担当最佳拍档。独自徒步时,作者只能没完没了的掉书袋,还好只持续了一章,博学多才有些时候的确是一种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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丸子09-25山中徒步还是对我有无限吸引力啊。作者没有完成阿巴拉契亚小道全程徒步,但也不太重要,无非又是一座山。书的英文原名是:A walk in the woods, 中文译名什么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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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虫11-17作者是要去徒步第一次买装备,找的同行者身体肥胖每个小时都要进食,居然第一次就要去走阿巴拉契亚小道,居然还真走了好几个星期。不过写得挺有趣的,不是用力的有趣,只是微微有趣。有时略略岔开去,讲点有关无关的别的事,像是走路时若有若无的走神,我也很喜欢这样的状态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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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花打铁11-03伙伴为了减重一路扔掉太多东西,包括咖啡滤纸,后来用卫生纸过滤咖啡……但至少咖啡是滚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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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althinkbit10-25语言,节奏,各种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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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mo02-09和大自然0距离接触也是有危险性的,阿巴拉契亚小道不适合我。最喜欢暴走之后烫烫的做个脚摩,是至极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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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天最配大裤衩03-31也不是全程有趣的,布莱森疯狂科普时也会产生嗯嗯嗯的情绪,但是最终还是“心向群山”,我想我在今后的人生中也会去尝试徒步旅行。当火车从平原开往山区时,才感觉这是我的归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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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ippy07-24啰啰嗦嗦,又没有攻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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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okie.z05-12山地暴走!最大的可惜就是,居然没有图……对于一本游记来说,还是少了灵魂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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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定躺平的锡兵02-05去过,走过,见过。去到与日常世界全然不同的地方,走到身体和意志崩溃而设法坚持下来,见到把灵魂抓上虚空的壮美景色。这算是徒步旅行的真意吧。布莱森依旧犀利与幽默,最棒的描绘都给了他的旅伴卡茨,浑身毛病却坚持走了下来,恰是人生路的精准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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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鸟08-13早课:《偏跟山过不去》,布莱森徒步穿越位于崇山峻岭之间的阿巴拉契亚小道的经历,让我想到去年走独库、伊昭公路,今年走的青海哈拉湖无人区。对于山雾和云有了完全不同理解,你丈量世界的单位不会以公里来计算,而是一座山或一片云,常常是说翻过那座山,走出这片乌云或那片会下暴风雪的云,阳光或晚霞就在那后面。在没有导航和路标的世界里,我们和云追赶,和风抢跑,甚至在夜里,野马会跟随着你一路狂奔。这是荒野和山的引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