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三观卖血记

读书评论:
  • momo
    04-11
    平凡人追求的平等;最怕的是人活着失去了价值;有担当的许三观;其实他是很幸运的;我很佩服他。一个大时代的小缩影,三观正,没毛病。“一盘猪肝,二两黄酒,黄酒给我温一温。”
  • 二木
    09-02
    许三观第一次卖血娶了个媳妇,第二次因为不是亲儿子的一乐打了人要赔钱,第三次因为睡了初恋,第四次因三年自然灾害饿得不行,第五次为了下放的一乐、二乐的生活打点,第六次为了请二乐下放的大队长吃饭,第七八九十次为了给不是亲儿子的一乐治肝炎。60岁了,许三观一天经过胜利饭店,突然想吃一盘炒猪肝,二两黄酒。于是,他想第十次卖血,可是那个屌毛长得比眉毛长的血头不要了,说他的血已经是死血,许三观哭得稀里哗啦,遇到灾祸再也卖不了血了。血是许三观的救命稻草,生活给予什么就承受什么,他一定不是生活里极苦的人,可是依然心酸不已。
  • zhpeme
    07-28
    我觉得这是一部讽刺小说 但不是悲剧小说 和活着相比 这是一本 黑色喜剧 活着是一本彻彻底第一的悲剧 因为除了主角 所有人都是 而这本书却是 喜剧结尾 但是 等过程都充满了讽刺的黑色幽默看这本书 我不知道效果多少次 但是效果之后 对那个时代 无奈 对那个时代的人物 可怜 好同情 我就想最深的一句话就是文章结尾处 许三观说 屌毛出的比眉毛晚 长得倒比眉毛长 我觉得这句话是全书的点睛之笔 从这句话你就可以知道本书的 写作风格 我的许三观 一辈子 为了老婆 为了儿子 卖了多少次血 到最后 知道为自己去买一次血了 因为他想吃炒猪肝 喝黄酒 而他的老婆也满足了自己丈夫的梦
  • 夏了夏天
    04-20
    一口气读完后心里被压着喘不过气。人活在世上就是为了忍受摧残,一直到死。想明了这一点,一切都能泰然处之。然而还是会像被锤过的牛一样。
  • 南鑫
    06-09
    五个多小时读完,小说在后半部分才开足马力,前半段的余华还是难以割舍“先锋文学”时期确定下的写作路数,当他真的回到现实,回到最底层的小人物的生死挣扎的时候,文学的趵突泉才终于浮出水面,“一盘炒猪肝,二两黄酒,黄酒要温一温”,这已经成为许三观最终极的幸福体验,美中不足的是最后一章把好不容易开足马力的发动机一下子泄干净了汽油,沦为庸常了~~
  • Simon
    12-22
    许三观拆东墙补西墙,终于度过了那些艰难的日子。最后,再也不用担心吃不上猪肝,喝不上黄酒了。
  • 南波兔
    02-03
    大概是余华最温情的一部小说了。
  • 08-08
    出乎意料地,这是一本充满温情的小说,本以为是像《活着》一样残忍,比《细雨》更荒谬。许三观用自己的方式应对着时代的挫折,饥荒、文革、上山下乡。卖血让他不致于绝望到死,实在捱不下去还可以去卖血,到后来甚至变成一种具有仪式感的存在,卖完血,吃一碟炒猪肝,喝一壶温过的黄酒,人生就仿佛可以顺利地过下去。许三观救一乐,在文革的时候给受批斗的老婆送饭则是由其让人感到或是倔强或是温暖的爱的部分。这本书确实适合改编成电影。
  • 白日做梦的陆休
    11-19
    读完这本书,可以肯定地对自己说,余华的书,最喜欢的还是《活着》了。
  • 杨哒哒
    06-01
    继《活着》之后,读的余华的第二部作品,4个小时,一口气看完。许三观去许玉兰家求亲时候的那些话,佩服。这个男人是善良的,刀子嘴豆腐心。“一盘炒猪肝,二两黄酒,黄酒要温一温”,这句话贯穿整个卖血主线,让人心酸,结尾为了尊严的哭让人揪心。“屌毛生的比眉毛晚,倒比眉毛长”
  • 托马斯夫人
    12-03
    喜欢许三观人性里的善良 结局定在老婆的安慰 非常暖
  • 咖啡加蛋
    07-06
    用口做菜的那段情节太难以忘怀
  • Peruser
    10-28
    “屌毛比眉毛出来得晚,但比眉毛长”人这一生找不到平等,因为人自身都不平等
  • 李さん
    03-17
    许三观带一乐吃面的那一句“是的”,真的是难以言喻的温柔啊
  • 夏季飞行
    12-20
    “爹,你是不是要带我去吃面条?”许三观不再骂一乐了,他突然温和地说道:“是的。”
  • 周末不洗头
    10-16
    其实还好。许三观是个典型的刀子嘴豆腐心,他的心真的太善良了,伤害他的人在需要帮助时他又是骂上一顿便又站出来了。他好像不在乎自己的脸面,只要别人能好,他让自己的儿子坐到屋顶替仇家喊魂。为了家人一次次去卖血,只是作者写作的对话总有点硬梆梆的别扭,读起来不是很顺畅。
  • 李小补
    03-22
    “这是我偷偷给你做的。儿子们都不知道。”“我不吃了。”“你才吃了一块肉,你把肉都吃了。”“给一乐他们吃,你拿回去给一乐他们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