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名格蕾丝
读书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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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ango01-042021读完的第一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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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mory05-17格蕾絲是否有罪,這是一個有趣的命題。小說根據真實的歷史事件改編而成,從多個角度去還原事件真相,甚至還原了格蕾絲的成長經歷。她的媽媽在從愛爾蘭移民加拿大的海上去世,她青年時代的好友瑪麗.惠特尼未婚先孕死於墮胎手術後,對格蕾絲的性格有很大影響。通過精神病醫生西蒙.彼得與格蕾絲的談話鋪陳開去,所有的角色都紛紛登場。最終格蕾絲和她內心世界的三個三角和解了。感覺阿特伍德比門羅有才氣。更能代表加拿大文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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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O10-262019^75 这是一个在清冷的月光笼罩下的故事,风中摇曳的草,远处粼粼波光的流水,格蕾丝在讲述着她自己,听她的声音,是那么具有迷惑性,分不清是梦呓还是在赤裸裸地展示自己。她是否有罪不再重要,阿特伍德要把盘根错节的故事延伸到远方,每一个有人的地方,每一个阳光照不到的地方,都有余音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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曼靑04-05最后的译者后记中写道:「有人曾说加拿大文学没有皇帝,但有位女皇,她就是玛格丽特·阿特伍德。」根据真实故事改编。她被监禁了近三十年,被释放出来时,已经马上快要46岁了。出狱后,她被安排去了一个好的家庭生活,之后她便了杳无音讯,没有人知道她究竟去了哪里、有没有结婚。在书中,玛格丽特·阿特伍德安排格蕾丝出狱后嫁给了吉米·沃尔什,那个在金尼尔先生庄园里帮忙跑差的小男孩、这个小男孩在当年也确实许诺过要娶格蕾丝为妻。婚后的格蕾丝渐渐变得平静,也会常常想玛丽·惠特尼,想到她们往背后扔苹果皮的事;其实,那天的事都以某种方式被事实证明了。正像她所说的,格蕾丝嫁了个名字首字母为 J 的男人。也正像她说的,格蕾丝先要渡水三次:杀人之后在刘易斯顿来回是两次(一来一回),然后出狱从金斯顿渡河来到纽约又是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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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ron10-13除了开头一诗像孔雀东南飞尬入之外,很不错。有肖申克的感觉,只是悬而未决的信,令人疑惑的催眠术,电视剧拍的奇怪,因为使女的故事拿了n多奖,估计Atwood的书也会慢慢热起来,先看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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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素光01-07【2019第2本】根据真实案例改编,1843年7月23日,16岁的女仆格蕾丝被指控参与杀害男雇主和女管家,她的同伙受死,她却在褒贬不一的舆论中改判无期徒刑。本书的主体故事发生在她入狱15年后,精神科医生西蒙为了鉴定她的精神状态,与她进行多次长谈,在虚虚实实中重现当年那起谋杀案的详情。在叙述视角上,以格蕾丝的第一人称视角为主,展示了谋杀案和她的成长经历;其次是西蒙的有限第三人称视角,展示了他参与这次诊疗的经过和他与房东太太的婚外情,以及他对身边所有女性的幻想和看法,这些是自由受限的格蕾丝无法得知的部分,甚至就算有流言她也不相信房东太太的事。此外,还穿插一些书信,算是特殊第一人称视角,简洁地补充了格蕾丝和西蒙视角都不太好展示的信息,如房东太太的纠缠和西蒙母亲的反击。由此,读者成了清醒的旁观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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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季山10-21作者并非全然不关注格蕾丝是不是清白的,但对她来说最重要的并非揭示历史真相,而是探索历史之下的多种可能性,以及这种可能性中的个体,尤其是格蕾丝,是否可能说话。在这个案件中的格蕾丝是被掩盖、被曲解、被阐释的主角,因此阿特伍德赋予了格蕾丝惊人的洞察力和感受力,并且设计了西蒙与格蕾丝的交谈,通过西蒙让格蕾丝有自我辩解和讲述的能力。西蒙和格蕾丝互为镜像,缺了一个都不能理解对方。作者相信救赎的力量,但是并不容许同情心的泛滥:格蕾丝被赦免之后本来是一个happy ending,但是却不得不屈从于吉米变态的性欲,她面对他人对自身苦难不断的重述并作仪式般的谅解与其说是她对生活的妥协,不如说是她的故事在历史书写里的真实写照。ps. 看到译者后记用阶级分析法分析角色人物,不禁哑然失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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矮马来了08-07读得我非常难过的一个故事。书名或许就已经表明了,格蕾丝首先不是格蕾丝,她必须先是些别的什么东西,那是什么呢?是可供人掠夺的资源(处女的身体/做针线活的劳动力),是充满迷幻色彩而又耸人听闻的都市传说(女杀人犯),也是现代科学澄清的目光下试图规制的对象(乔丹医生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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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允嫒06-17当你在故事中间时,故事就不是故事了,而只是一团糊涂,一声黑暗中的吼叫,一阵双目失明,打碎的玻璃和劈裂的木片的残骸……只是事过之后,当你说给自己或是别人听时,才像是个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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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树万古长生10-20真的太好看了,无论结构还是语言都很棒。读完最受触动的就是阿特伍德认为格蕾丝、玛丽·惠特尼、南希·蒙哥马利是命运共同体。在19世纪的加拿大,女人在两性关系上受着比男人高得多的道德压力,3个女孩子都是这种压力下的受害者,玛丽未婚先孕,男人悔婚,她只好私下去做流产,手术后当晚就死了。南希也是未婚先孕,没有正经雇主雇佣她,她成了放荡的金尼尔的情妇,麦克德莫特在道德高地俯视南希,杀死了她。尽管格蕾丝和南希发生过种种矛盾,但她从来没怨恨过南希。即使在监狱里熬了28个年头,她仍然记着她两位早早死去的姐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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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似无限透明的蓝色07-26我差点以为,西蒙医生会跟汉弗莱夫人合谋杀死她丈夫和女佣,重蹈格蕾丝当年的覆辙。这个半梦呓半清醒的冗长回忆录里,玛格丽特的将自我探索与世界的碰撞、磨合、现实种种荒谬折射出的人性,用独特的风格演绎,“真相”早已失去存在的意义,个人的渺小在世俗强大的漩涡里,只能被吞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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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lveredith05-22看到一水的好评以及对翻译的赞同,我深深地怀疑起自己的理解能力和鉴赏能力,我真的发自肺腑地觉得不怎么好看……上次看《女巫的子孙》我还评论说:好作家的优秀之处就在于即使遇上烂翻译也无损其作品的优异性和闪光点。啪啪打脸。从我自己看故事的习惯来说是非常讨厌open ending的,都耐着性子看到结局了,居然还没有结局!到底格蕾丝是不是真凶?是不是人格分裂?没有答案。虽然作者不动声色地插入了很多支线剧情,角色间好像毫无关系却又巧妙地联结起来,这个写作手法很赞,但故事本身实在有点无趣,变不出什么花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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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invro07-09太好看了!比较俗气的说法,就像万花筒。故事基底是桩谋杀案,但阿特伍德用了意识流、书信体、复调等手法来营造出极其丰盈的立体感。书中关于被单图案、招魂术、大移民、宗教、催眠和双重人格这一系列元素的糅合相当精彩,字里行间格蕾丝的血肉变得触手可及,看得出作者对于这悲剧化的女性的极大悲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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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默06-30如果深入一个人的生活和内心世界,就会发现没有好人坏人,而只有人,且每一个都渴望爱又容易陷入恨,都天真可爱又自私丑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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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巴厮12-05好看是好看,但又觉得不够好看,没有好看到飞起的感觉,毕竟是真实案件改编而来,就真的很想知道格蕾丝真正的心理,总觉得阿特伍德揣测的心理还不够。不过,阿特伍德写女性心理还是很妙,有很强的可信度,算是为格蕾丝申冤。总的看来,还是挺好,十九世纪的加拿大风情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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雾05-06喜欢这本超过《盲刺客》。我是不是世界上唯一一个喜欢长篇胜过短篇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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岩井俊七10-184.5 加拿大文学女皇果然非同凡响,不同阅读喜好的读者能在同一本书中寻到吻合的口味,想看侦探猎奇小说,给你悬疑刺激大团圆,想研究社会历史学,呈上19世纪北美画卷和未有定论的疑案,想读女性主义,一部女性性别苦难史,如顺道是影迷,在如诗的美与悲的意象中,竟能发现另一种形式的《牡丹花下》和属于她们的《四月三周两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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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日做梦的陆休08-27用最简单的说法来表示对这本书的喜爱,就是在读至一半的时候,就有强烈的想要买下作者其余作品来读的欲望。谋杀,移民,流言蜚语,暗地里的男女关系,宗教,招魂术,女仆们的手工活,仆人和主人,依托于一件在开始即已明了,后来也并未有惊天逆转的谋杀案,透过主角格蕾丝的视角,将那个年代古老神秘的生活精致的展现,才是小说真正的魅力所在。所以故事也可以不重要,重要的是如何讲好故事。格蕾丝对于生活有着惊人的洞察力,这种能力来源于曾经一度被玛丽惠特尼打破的自我封闭或者放逐。小吉米的爱慕,在格蕾丝和乔丹医生都未曾明显意识到,或者说没有机会去细心感受的感情面前,显得苍白可笑,背负着愧疚,从而让一切变了味道。而医生失忆后,念叨格蕾丝的名字,最后格蕾丝自言自语似的想到医生,则让人感到惋惜,可怜的是他们的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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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楚05-29读了《别名格蕾丝》,觉得阿特伍德比门罗更有资格获诺贝尔文学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