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学(第六版·上下册)
读书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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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跑路人12-03有很多观点不能认同。对一些罪名与疑难问题的解释与刑法的教育引导功能背道而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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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杯11-02睡觉的时候当枕头垫着会自动渗透进脑子里吗?有些逻辑理解上困难之处逼我回去看《明亮的对话》。另外真的不喜欢用马工程教材的刑法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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魔術師楊11-02太黄太厚(太皇太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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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实09-18部分观点很难同意,这本书被作为靶子被我的刑法老师批得很惨 ,逻辑啊!观点立论啊!结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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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r.W11-16太黄太厚绝对值得一读!减一星是因为对比起第5版,第6版的内容属实有点太庞杂了,不够精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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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kishi04-02理念明确,阅读前掌握基础知识有利于体会作者主客观二分的阶层构成体系、结果无价值的刑法目的、刑法要求义务一定基于目的的理念。但需要注意的是一点是,作者作出的判断,大多是在他独特的体系中作出的,换言之,作者更多情况下是自言自语地,孤立地对批判其他观点,因此必须明确,他的结论必须基于主客观二分、纯粹结果无价值的语境中讨论才有意义,而他对其他观点的批判,也只有在这个语境中才有意义。此外,作者很多批判是站不住脚的,甚至有出现大段逻辑问题的情况,这些方面选择性忽略就行了(毕竟看这本书更多地是体会理念,而非学习知识)而且,实质判断、客观主义这些词汇具有迷惑性【就不该翻译成客观主义,日本有历史包袱但中国没有,另外还有一点值得吐槽,就是非难可能性这种生搬日语的翻译(虽然在文言文也有这种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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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己01-17十來天終於速讀完了總則的上半部。條理清晰、旁徵博引,但難度過大,以至於很多東西暫時衹是一知半解,還有待研究。張明楷教授的這句話會始終驚醒我:“法不正解心不朽,再挑燈火看文章”。這條路還很長,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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闭眼看世界11-10从第四版读到第六版。在当下刑法规定下,鄙人对张教授的解释理论是“一个可接受,一个待商榷,三个无法接受。”1.客观违法性可接受。2.结果无价值待商榷。3.共犯行为共同说、防卫意思不要说、过失的共同正犯无法接受。(包含三者的衍生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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乱世枭雄11-12通过对张老师观点的商榷,以达到真理越辩越明的效果,在这个意义上,张老师的太黄太厚及其再版有着重要的学术史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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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OTERYE03-06整个2月扭住这一本书读,收获很多,但是有很多解释我不认可,均一一批注在旁,以后有时间再回味,看看我给张明楷老师挑的刺到底经不经得起时间考验。全书大概有七八处错字、矛盾、重复句、引用法条错误,也均一一标注。以后有机会再读再学,再顿首,再膜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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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rve02-28耐心一章章读下去。我越读得细,心中的反对意见难免也越来越多,很想在未来一一作文反驳。但同时,对作者的敬佩并不因此减少。面对这浩瀚体系,我很渺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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豆友8835678104-01打算只读完总论(因为太鸿篇巨制了。)但我发现张老师的理论,有时话术太技巧性和诡辩论了,就会陷入把一个简单的、本质相同的立场,解释成两个截然不同的立场。比如,他主张的在罪刑法定前提下的实质解释,与陈兴良的先形式判断再实质判断有什么区别吗?都是在法律条文的形式框架上作价值判断,但却被解释为形式解释论和实质解释论的分歧。虽然结果无价值论者笃信:用“规则”充作“行为规范”——规则是笨手笨脚的,行为的粗糙指导——故要求根据法益侵害结果作实质判断。但又不是每一个人都是复制版张教授,总能用严以律己的正义感作出最公平的结论。且难以约束公权力对实质解释的滥用,从而把法律变成威吓工具。在这个多元价值体态的社会,一本落伍的刑法条文用作约束,也许比滥用一本刑法的危害后果更小。(——虽然本人是结果无价值论的拥护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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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avo11-29庞大的篇幅和看似雄辩的论述掩盖了著作很多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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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愚居士09-12本书简要数据如下:249万字,正文1680页,2.45千克,7.3厘米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