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总则
读书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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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哼01-2224.1.22 大一新生,看了三分之一,很是费力,不过确实有水平(看法人看破防了,形成权也没搞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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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owo08-15我只想说的是,大陆法学教科书编入案例是会犯法吗?读过不算多的民法相关的教科书,似乎只看到过程啸的《侵权责任法》有用事例来进行阐述,而不是简单的把案例放在章节拓展复制粘贴一坨东西上去。(杨代雄老师的《民法总论》有用案例说明!讲的很透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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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ouzim10-23神!永远的仙品!真不觉得语言晦涩,觉得特别有趣,半文半白,微言精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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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12-23华人第一民法者,王泽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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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下11-10二十多天的阅读,唯一不通顺的地方是消灭时效部分,对各种请求权的时效分的十分精细,这个问题在大陆民法就不存在,大陆民法的时效总体就为三年,其余的都在特点较为明显的海商法部分,较容易理解。总的看来十分老道,有郑玉波史尚宽的影子,又有自己的观点,可作为承前启后的法学家。王泽鉴先生对市场经济伦理的信仰,法秩序稳定的追求,对私权的维护在此书中得到了体现。最后的洞穴奇案问题,我的答案是肯定的,生命权绝不可比较!法律是哲学下的一颗璀璨的繁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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獭斋2.005-18“仰之弥高,钻之弥坚,瞻之在前,忽焉在后。循循然善诱人,博我以文,约我以礼,欲罢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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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筝08-16“权利者在行相当期间内不行使其权利,依特别情事足以使义务人正当信任债权人不欲其履行义务者,基于诚实信用原则不得再为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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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mofts12-30什么时候我们才能真正的将对岸或者外国的法学教科书作为“参考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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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葱01-11法律关系/权利义务-法律事实-法律行为-意思表示-主体与归属-自主筹划与外部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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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rhale03-06重新标记。应该作为本科期间的必读书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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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钟尽03-03很惭愧的是学生时代并没有仔细看过一遍,倒是工作后重拾起来了。应该是从年前一直读到今天,好处是读得慢,案例看得也仔细些。可惜手头没有台湾法典,只能依循作者的分析思路。书里的思维导图是很清晰的,逻辑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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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青子衿01-05体系性地介绍了民法总论的知识,只是越读越有似曾相识的感觉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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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武狼人11-21民法学的底层逻辑,写的太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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鸟首徐回11-08就如程啸老师所言,在今日略显陈旧。另外,评论里由于历史路径依赖而对本书过于吹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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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l02-1420230214 图表有好多错别字,有很多没有改过来的19岁限制行为能力人的例子。涉及到日本民法典的部分,比如消灭时效的客体、无权代理人责任、错误的规则,法条都没有进行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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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ep it09-07中间断了很久。现在又要搞档案的事,下一本又要耽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