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哲学家与英格兰普通法学者的对话
读书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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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anguojun102308-20极为有趣且极具启示性的著作。短小精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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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meprazole07-30讨论“如何防止利维坦变成吞噬人民的怪兽”,其暗含接下来所有的政体设计必须以一个利维坦即强大的主权者的存在为前提,先讨论建国与秩序,下面才谈得上政体的设计与分权制衡。“法律应该驯顺,政治应当审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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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一个小咪05-18这本小对话录是霍布斯最后一部政治(法律)著作,和他《利维坦》第二部分法律三章的关联并不是特别紧密,霍布斯晚年像是柏拉图,精力衰退后写得东西都很散,但是霍布斯研究者可以从中读出他一贯的关切。中译本更推荐毛晓秋,解读路径上建议同时参考毛版导言与秋风的另一部译作《普通法与自由主义理论》,体验下施派与自由派对同一文本的相反旨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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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e11-16霍布斯希望说服柯克一派,让普通法臣服于主权者。二者最大的分歧在于:普通法学者坚持认为,唯独技艺理性使得法官而非普通人能够明辨是非与法,而霍布斯则认为,普罗大众的自然理性才是根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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坐觀千江月11-20虽然霍布斯大名鼎鼎,但观点实在难以苟同,只能一星。首先,论述自己观点的方式,本书导言说哲学家代表了霍布斯的观点,这个是可能的,但说法学家代表了柯克的观点则不一定切实。法学家代表的也是霍布斯的观点,是霍布斯理解的法学观点。这种以自己对别人的观点“破绽百出”的理解作为自己辩论对象,然后表现自己见解的方式,并不合理。其次,把国王作为权威和理性代表的观点,完全不能接受。有些历史,就让它尘归尘,土归土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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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ichslilien06-06本书结合对英格兰普通法当中有限理性的认识,讨论了其背后的政治哲学观点和逻辑。霍布斯对学问精深的研究和雄辩的论证力展现无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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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南大道07-05这本书中的观点多少散落在霍布斯的其他作品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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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phaGo208408-05莫非要对英国的具体司法制度和柯克的学说很了解才看得爽?第一二章和最后一章还是写得很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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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ypnos12-24霍布斯针对“普通法心智”的一次思想辩论,要理解“普通法心智”的传统才能有效理解霍布斯对于主权者和法之间关系的安排... 有意思的法学家并不是哲学家的论敌,他已经霍布斯化了。导言散发着伪施特劳斯的恶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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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11-08p100 对君士坦丁的译注弄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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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之葬04-11一个信仰王权的人同时虔信法律,这事我总觉得有那么点诡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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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米=qdmimi08-31形式很好。“据说一切主权者都有双重能力,即作为人的自然能力和作为国王的政治能力。”前一种似乎在退化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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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钓雪de飘飘08-26挺复杂的。“哲学家”认为理性就是普通法,人性之法就是自然理性,理性是法律的灵魂与生命,Equitas是某种完美的理性,不成文而只存在在每个健全之人的正当理性之中,能够解释和修正成文法,而研究法律不如研究数学那样理性。“法学家”则认为通过长期的研究、观察和经验而获得的一种在技艺上对理性的完善的法律理性才是summa Ratio,因为没人天生精通技艺,这种去芜存菁的说法已经有Edmund Burke的味道了!但哲学家又对此“法律理性”表示怀疑,这在对讼师的修辞学的鄙夷上达到了嘲讽的顶峰。法学家进而又补充道欲望是如何操控理性的,这暗示了政治哲学的妥协的本性,而国与国的和平比国内和平更不可能,这是活脱脱的施米特观点了。两人的谈话接着便旁涉到了《圣经》神学和亚里士多德以及历史理性等等,字里行间惊心动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