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证的使用

读书评论:
  • 董和合
    03-06
    一直对认识理论有疑惑。实质性论证有救吗?关于超验主义、现象主义、怀疑论甚至实用主义的认识论分析,很是受益。
  • 我也动心
    04-22
    晦涩难懂,有些无聊,看不下去
  • 如宝
    01-21
    翻译的不错,不过图尔敏是不是对形式化逻辑语言有啥误解??
  • 森森
    08-21
    图尔敏关于非形式逻辑的经典著作,稍微有点晦涩。
  • 白衫CandiDatus
    02-14
    【技艺】【写作】图尔敏论证模型:①资料+支撑=理据②理据+限定+反驳=结论
  • 彼方之住人
    04-12
    怀疑论与实用主义只有一步之遥
  • Simpure
    05-26
    这一‘双重标准’,这一哲学家和普通人关于世界追问的分歧,当然非常平常;休谟最好地表述这一现象,他在自己身上认出了这两种心智习性。通常,这一歧异被视为值得骄傲,它是哲学家思想深邃、富有洞察力的标志;或至少也是可容忍的,哪怕它是一种无可厚非的心理癖好。如果有人认为,事实上它可能只是纯粹谬误的结果,或者它是某一逻辑学家不能在自己的逻辑理论中作出逻辑实践所需的全部区分的失败的后果,那么此人大概不是理智平庸,就是情感刻薄。(摘自导言,自译)
  • 非虛構
    04-28
    图尔敏考察了推理和推理的使用,经历与解释,和推理与现实 (的关系)。在详尽讨论之始,他说说话的逻辑与说话时的行为是分不开的。他警告说,所谓“推理”的行为不只有一种,除了描述时使用语言而外,还有许多 使用语言的方法,如果仔细注意各种使用语言的方法 (图尔敏说,用维特根斯坦的比喻,如一组工具),可以很明确在有目的的行为中的推理方法可以有许多使用语言的不同方法。图尔敏提出了对科学推理的一种分析。他说,在科学中的“好的理由”即那些可以预言是可靠的、前-后一贯的并且是方便的”理由,是与科学的目的紧密联系在一起的。因此,理由是有相对性的,理由对行为目的的价值(理由在行为中也起了作用)也是有相对性的。“什么是真正的真”是毫无意义的;科学的“现实”与艺术的“现实”是不相容的;这二种现实指的是不同的目的行为。
  • 张天旭
    02-16
    非形式逻辑的奠基性著作。以更广阔,更实际的依据重新定义了“可能性” “分析” “演绎”“归纳”等等,基本上击碎了逻辑万能主义的哲学迷梦。在新的定义下,日常交流和非哲学写作中提到的xxx的逻辑能得到恰当的理解。实际上数理逻辑可用的情境很少,大部分时候我们讲的逻辑都是图尔敏重新定义后的“逻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