献给艾米丽的一朵玫瑰
读书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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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z01-13在飞机狂野的怒吼声中,他双唇微张,咝咝地呼吸着,心中唯有一个念想:“上帝啊!上帝啊!但愿他们全在那里,所有的将军、海军上将、总统、国王,他们那边的,还有我们的——所有人,一个不少。”(A rose for Emily我之前读过原版,看到结尾就只有一句话——“她真的把时间留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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虫虫10-29阅读之前本已做好难啃的准备,没想到福克纳的短篇故事意外流畅且不乏深度,完全没有意识流的炫技和晦涩,立意却和长篇殊途同归,像是约克纳帕塔法世系缩略的影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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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米雨08-20就,时代的产物吧。太意识流了,要分理出故事内容很不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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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牛奶加糖06-19个人认为在福克纳所有的短篇小说里,《献给艾米丽的一朵玫瑰花》,最好也最感伤。从始至终,小说里没有出现过玫瑰花,只有一个叫做「我们」的称谓,悄无声息的叙说。当人们推开房门,走入二楼的房间,故事戛然而止,最后的描写停留在一缕铁灰色长发上。如同整篇小说那样,哀婉,鬼魅,含蓄不已。或许正如福克纳在小说中所写的,对于那个时代的人来说,「过去,并非一条愈行愈狭的道路,而是一片广袤无际、没有冬天的草原;唯有近十年来的岁月,如窄小的瓶口一般,将他们与过去分隔开来」。献给艾米丽的那朵玫瑰花,福克纳也把它献给了逝去的南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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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迟西早08-01看到龟儿子严重怀疑译者是不是个四川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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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诫02-10福克纳的短篇出乎意料得“好读”,故事性强且语言精练,比起长篇的高深莫测这本集子算是非常通俗易懂了,译者的文笔也不错,流畅又简洁,时代性很强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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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袁05-13《十日谈》《莎乐美》《红与黑》《献给艾米丽的一朵玫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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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然呢。05-04献给蒙灰时代的一捧薄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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玫瑰酱02-04这版翻译有点厉害,流畅而且聪明,用《兵哥俩》和《献给艾米丽的一朵玫瑰》对比了能找到的所有译本,水平高出一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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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绛绿01-24为《兵哥俩》流了2021年最多的一次眼泪,读福克纳笔下的小孩视角,自然、生动、贴切,没有一个“惨”字,却能让你的心紧缩成一团,仿佛跟着那个小孩经历了漫长奇妙的两天一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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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吃了卡百利08-21第一次读A ROSE FOR EMILY的时候是在大学英美文学的课上...Mr. Turner上的英美文学大多无趣,叫大家完成的阅读大家也没好好完成,他只好让大家在课上一段段读。解说也相当无趣,可能那个时候还不是文学青年吧。。。但是我对这篇印象非常深刻,因为当时以我多年看侦探小说的触觉我就觉得Emily应该是把爱人的尸体放在身旁...看着他腐朽....与他长眠......真是让人读得神清气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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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slietse06-15真不觉得这个翻译得有多好 艾米丽是一个好奇怪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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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眼04-19福克纳始终是看不懂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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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命猫@victor-eyes11-16找“烧马棚”,图书馆遇此书,一个月后,遇译者本人。记住叶紫这个名,他未来有可能是我们这一代最好的翻译家之一。他笔下的福克纳,是讲着生活语言的南方阿叔,亲切,自然,让你更注意那些精妙形象的描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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渡边11-15福克纳备受推崇的文学价值多存在于他那些让人(我)难以卒读的长篇之中,所以很晚才翻开这本落灰已久的短篇集,结果意外觉得还不错,放下意识流和多视角叙事的迷魂帐,福克纳竟也可以如此简洁利落甚至动人。不知道南方美国佬的语气是怎样的,译者可能是想有所体现,竟带了点儿中国北方的棒碴子味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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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城12-14第一本福克纳,聊聊最负盛名的“艾米丽”一篇,前面觉得平平无奇,不过一栋曼托丽庄园式的房子,直到看到最后一段,瞬间毛骨悚然到起一身鸡皮疙瘩。原来前面像随手撒落的珍珠,直到最后才把所有珍珠串成项链——近乎完美的叙述结构与情节设计,欧亨利附体的爱伦坡才写得出这个故事。“但那胜过一切爱情的煎熬折磨、比爱情更长久的长眠彻底驯服了他。”(兵哥俩,反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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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紫萄12-13大家好我是这本书的责编。译者是个很厉害的人,也是个很有趣的人,他为了译这本书掉了不少头发,交稿之后我基本改不出什么错别字标点之外的问题,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