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争与和平法(第二卷)
读书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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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老师卡好05-03真是大师杰作,翻译虽是转译也可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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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雀07-08Grotius閱讀量太大了,引用很多歷史例證,但環節扣合太散,且比較有那種17世紀荷蘭在地文化的有色眼鏡,給出的推論不太有普適性,並且全卷也沒見幾個好觀點。此部主要論域四塊:①戰爭的正當/不正當理由:這一部分就上面說的散亂問題挺重的,事例多而結論淺。②財產佔有、所有權、主權及其終止:無非啓發了我把佔/有分立,以佔釋有,以用詮佔。主權終止也一定是前體存在之亡或其本組織度跌破閾限,符合常識沒有新東西。③義務、承諾、契約、誓約。一者主德、二者重倫、三者主法、四者重義。其實就是四類人情作用程度的偏向,這裡他也沒有講好。④使節、葬權、懲罰。葬權里提到的人類共同尊嚴還有點啓發,余部……政法理論收尾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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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一个小咪06-26最后说下译本,中政的这位老师实在是下了不少功夫,虽然也是英译本,但是在何校长的基础上大大推进了研究,几乎是一己之力提供了格老秀斯的基本读本,大家有钱不妨支持下。现在还差格老秀斯的一部编年史和巴贝耶克的注解,希望可以慢慢译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