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底形上學
读书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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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山采石04-18德性论确实比法权论更难读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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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选是只老河马01-02李明辉的翻译,自然不在话下。和过去一样高水准,同样地,这本翻译和过去的译本,在书本的背后会有整理德、英、中(台港澳中四地)的相关研究成果汇编,不读郑文,纯粹翻李明辉写的《导读》和附录的《研究书目整理》,也相当实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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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家小胖Kimi09-24康德写作的黑话风格,加上李明辉的台式翻译腔。读书的体验只能是“苦海,翻起爱恨;在世间,难逃避命运”。//调侃归调侃,这书真不赖,正在阅读,收获体会啥的,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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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形废墟01-20译&注很精良。至此,康德实践哲学走到终点,无论是法权论还是德行论,都以人的双重身份为出发点,法权论致力于解决人与人之间的自由之共存问题(实则隐性预设了道德人的多样性,而费希特却将道德人进一步统一到一个单一的意志之中),德性论致力于回答“人应该做什么”的问题,而提出“同时是义务的目的”,比起先前的《奠基》和《实批》,康德首次深入到意志的质料方面。去行动吧,去圆成,去施惠,并且保持对人的永恒敬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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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02-13德沃金和范老师是我的康德“居间人”。即使只是研究康德的法哲学,也不应错过后面的德性论部分,因为在我看来在德性论部分更见康德关于实践哲学的基本洞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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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端硬盘04-11目前仅完成了截至法权论部分的内容。在我看来,阅读康德法权论论述要注意几个问题:1. 康德的概念三分法:对先验概念的分析的分类(人的认知之于对象而产生的分类,并不影响概念之本质)通过排他律二分即可完成,但对先验概念的综合的分类则需要依照三段论的形式,分为三种。在法权论中即为:Ulpien的三大法律义务—占有的三种对象—iustitia tutatrix/commutativa/distributiva三种制度—立法、行政、司法等三分概念间的映射。这些概念间的联系往往是理解康德法权论的核心(如衡平法与紧急避险的内涵、ius cosmopoliticum)。2. 法权论最重要的章节是第41、42章的进入公民状态之公设、第2章实践理性许可法则的公设以及Ulpien三原则,从这三个章节出发能搭建起框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