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中的同意制度

读书评论:
  • 霍非
    08-21
    给渣男们吃枚定心丸:以婚恋为饵的骗奸不违法,财物许诺而不兑现的性行为就更不违法了。
  • twopersons
    01-10
    能说出什么来真是不容易。而且非常理智,也许这是这本书带给我的感动。
  • 樱桃小丸子
    01-31
    一本有关强奸的刑法学,虽然有些车轱辘话,但还是系统地帮助读者厘清了大部分关于强奸的法律内容。书从旧时妇女性权益的缺失一直讲到女性获得独立地位后其同意问题在性行为中的核心作用,总的来讲,“性侵犯罪的历史就是一个从财产到权利的演变过程”,性侵同意制度的发展体现的是女性性自主权的进步,是法律对人权的完善。至于具体的细枝末节比较繁杂,需要在阅读过程中不停地做笔记辅助学习。作者在最后的“结论”一章中,将全书整个内容浓缩并串联了一遍,可以帮助更好地巩固和加深记忆。
  • 小油饼儿
    07-27
    这个问题竟然这么复杂。不管怎样,要记住:“在进行性行为之前,行为人有义务了解对方的意愿,不要试图读懂女人的心,要尊重她们说不的权利。”(P183)
  • 诺坎普的朝圣者
    06-07
    我们不能以男性的幻想和偏见来要求女性,即使所有的男性都认为女性的消极反抗只是装模作样,这种错误认识也不能为法律所纵容。虽然法律不能激进地改变社会习俗,但是法律至少要在最低限度上推进男女平等的理念,实践对基本人权的保障。法律应当倡导男性对女性的尊重,不要把女性视为纯粹泄欲的工具,要把她们看成有理性有尊严的人。
  • 雏鸣
    05-16
    与其说是一本理论书,不如说是一本业务指导书。对于性侵案件的实践认定提出了更多操作层面的指引,性侵主要在于认定不同意,区分三种情形,一种是暴力胁迫本身,一种是无同意能力,一种是暴力不明显下的不同意分为欺骗、威胁、滥用信任地位三种。关键在于第三种如何认定不同意,在不等于不中和肯定性同意之间建立一个合理反抗规则,包括语言行为上,目的在于让行为人明知,不产生认识错误。对行为人可能存在的年龄和同意的认识错误,对于同意以一般人的客观标准来认定,对于年龄划分层次,12岁以下不考虑,12岁到14岁考虑辩解理由是否合理,但是有信任关系的对类似辩解则不与采信。还有就是未遂和中止的评判标准在于能否主动回归到合法状态,对于没有实质压迫性的不以认定对被告人有强制力。该理论能够很好的引领实务进行评价。
  • 历代之最少帮主
    04-08
    这绝不是一本容易读的科普性读物,但我认为应该加到所有女性必看的书单里。女性虽然完成了在法律上从男性附属物到独立个体的转变,但必须承认的是在性侵案件中对是否构成强奸罪的定性并无法做到保护所有女性。因此了解现行法律中的问题对保护自己至关重要。以及读得越多,越意识到有能力有知识的女性勇敢发声和辩论对推动女性权益有多关键。所以大家都不要恋爱脑,不要只关注外貌和为外貌焦虑,更不要对当家庭主妇抱有幻想。团结起来,用知识武装自己,和这个依然很操蛋的社会战斗到底。
  • 向阳
    04-09
    怎么说呢,毕竟是男作者,即便再怎么有平权意识,也没办法对女性的处境感同身受。
  • 易思棠
    06-13
    学术了些,但并不太晦涩,读完还是隔了一层,总觉得有些东西够不着,从法律角度看或许已经是平等了,但法律也不都是公平的,它更像一种维稳工具。罗翔也在书里写:「在实践层面上,期待刑法来实现人类社会中两性在经济地位和社会地位等各方面的完全平等,似乎不太现实。」
  • 王子毅
    04-29
    罗翔老师对准性侵犯罪的同意制度,讨论婚内性侵犯、酒后乱性、被害人合理的反抗规则等问题,文字既不失理性,而又充满温暖,全书体现出“尊重”二字,尊重女性说不的权利,尊重女性的独立地位。此外,读者很容易从书中看出罗老师一直以来持有的防范公权力滥用的观点。
  • 落雨眠
    07-30
    同意的反面是不同意,它是性侵犯罪的本质。
  • 闲人
    04-26
    看完后对罗老师后记中的两句话深有感触。 “我们必须审视,法律中是否隐藏着男权主义的偏见?我们每个人都活在偏见之中,或者说每一个人都有自己与生俱来的偏见,出身的偏见、性别的偏见、地域的偏见……而法律的一个重要功能,正是在诸多偏见中寻找一种平衡之道,在各种利益的权衡中,寻找一种合乎中道的恰如其分。”和“虽然我们极力倡导一个男女平等的社会,但是在政治、经济等各个方面,当下的社会依然是由男性主导的社会。在这样的背景下,法治天平应当向弱者适当地倾斜,这正是法律的正义之所在。”
  • 剃头的木桩
    01-05
    [2021.2]脱离法盲第二步成为网红教授 就可以畅通无阻地出版自己的学术专著 并让普罗大众看到(笑)这是一本专业的学术著作,没有法外狂徒张三的“伟绩”……通篇只看到一个段子法学真难,第一个小时读的兴致满满;第二个小时感觉句子都能读通,但仿佛在讲车轱辘话;第三个小时,佩服作者缜密的逻辑,能够围绕概念引经据典,但自己读的有点晕,需要歇会儿,我感觉一个个字从我眼前溜过,但没过脑子……能够明显感觉到罗老师作为学者 蓬勃的学术热情和求知欲!
  • Chen
    01-26
    “它讨论的依然是当下非常值得大家关注的话题——人类社会中两性之间的欺凌与剥削,而这种剥削最严重的体现就是性侵”
  • 好报
    12-29
    审视自己,了解自己,忠于自己,在真正“知情”且“同意”的情况下去作出决定。必要的时候,勇敢说“不”,也学会尊重她人的“不”,维护她人的“不”,不要试图读懂她的心,而要给她说出自己意愿的权利。
  • 瑾朵朵
    12-29
    人的心理活动那么复杂,语言的交流那么含糊,有些人可能连自己到底在想什么、想要什么,面对异性到底是喜欢还是讨厌都说不清,面对性侵甚至都没有意识到自己被伤害了。人糊涂,法清醒, 当一名法律人,常怀仁心,设身处地,同理同情。
  • asuka
    12-22
    书还没拿到手,本书是我毕业论文主要参考的一本书,国内对于性犯罪同意问题的研究可以说是一只手数的过来,罗老师的研究可以说是最好的了,虽然我在论文里面提到了对罗老师一些反对意见,但实际上是因为本书是2012所写,时代变化很快我也很期待罗老师再次完善这本书 而不是再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