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诉讼社会史研究
内容简介:
这是一本旨在研究中国诉讼社会史的论文集。有一些欧美学者认为,传统中国社会不是植根于法律,而是建立在儒家伦理或礼治的基础之上,甚至认为未曾存在过解决民事纠纷的法庭。这是一种误解。为了纠正这一误解,中日两国的相关学者深掘各种文献资料,结合各个时代的政治、经济和民间生活状态,阐释了传统中国作为诉讼社会的不同侧面。同时,《中国诉讼社会史研究》还对中国历史上诉讼的过程、诉讼对于民众所具有的意义,以及历代针对诉讼的频发采取的应对之策进行了深入具体的研究。作为比较研究的对象,书中还考察了日本江户时代的诉讼。
夫马进(1948— ),日本历史学家。1971 年京都大学文学部毕业后进入大学院文学研究科博士课程。1974 年任京都大学人文科学研究所助教,1979 年起历任富山大学人文学部讲师、副教授。1987 年起历任京都大学文学部、文学研究科副教授、教授。2013 年退休,现为京都大学名誉教授。主要著作有《中国善会善堂史研究》(1997 年,恩赐奖、日本学士院奖)、《朝鲜燕行使与朝鲜通信使》(2015 年,Paju Book Award 著作奖、德川奖);编著有《增订使琉球录解题与研究》(1999 年)、《燕行录全集日本所藏编》(2001 年合编)、《中国东亚外交交流史研究》(2007 年);译注有《乾净笔谭》( 朝鲜洪大容著,2016、2017 年) 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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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雅骑士07-23夫马进揭示了中国诉讼社会的形成与其统治方式之间的密切联系。在古代中国的专制统治下,由于共同体的控制力过早衰落,民众无法依靠民间调解解决纠纷。而为了实现“无讼”和“无冤”的理想,中国又建立了发达的上诉制度,并制定了禁止告状不受理的法令,这样必然会导致诉讼案件的激增。随后夫马进通过对巴县档案诉讼文件的细致梳理,指出了诉案的增加对于审判样式与诉讼形态的影响。同治以后诉讼案件的增加超过了巴县衙门的承受能力,使其不得不优先处理涉及人命、盗窃、斗殴的案件,而户婚田土和经济纠纷类案件则被推到次要地位,通过将词状批为“不准”或“未准”的方式不予受理,以减少诉讼。因此,诉讼者为了使案件能够得以受理,通常会通过夸大其词、编造谎言达到目的。民众在解决纠纷的过程中愈发热衷于采用暴力行为,陷入没完没了的缠讼和渎讼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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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顶上的猫01-17非常厚重的一本论文集,中文版删去了浅井正的《当代中国律师形象》。以对传统中国社会是否是“诉讼社会”(“好讼社会”)的讨论贯穿全书始终。其中《中国诉讼社会史概论》、《中国近世的亲子间诉讼》、《为何要诉“冤”——明代告状的类型》、《“乡土社会”还是“好讼”社会?》、《清代的京控——以嘉庆朝为中心》、《传统中国行政诉讼的一个场景:民告官》以及《自理与解审之间——清代州县层级中的命案处理实况》非常值得一读。第三部第十一、十二章过多的集中于对法律制度的讨论,不太适合缺乏法学知识背景的人阅读。思考:把诉讼放在整理社会的脉络中加以思考,从诉讼中复原基层社会的运行实态。如何从社会结构变迁的角度更为深入的讨论诉讼社会史呢?如果以更长时段的视野去讨论一些结构化、观念化、地域化的问题,这个方向值得进一步深入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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話有不言齋主人04-22夫马进和谷井阳子对读 一如既往喜欢陈宝良的文风 材料好扎实_(´ཀ`」 ∠)_阿风 伍跃不错 寺田浩明自理和解审案件之间的论述对理解法史档案语言实在大有裨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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