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的妇女与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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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猫有猫病2023-04-19《大清律例》通过增加一个允许兼祧的例子为选择嗣子提供了更大的余地。一个独子因此可以同时继承自己的父亲和一个或几个叔伯(《大清律例》:078-05),在此以前,兼桃虽是民间常见的做法,却受到严格禁止,因为它违反了丧祭的礼仪:即一个人不能同时对两对父母尽责尽孝。然而在1775年,面对日益增多的更为反常的继承案例(同辈继承,异姓继承等),国家容忍和开放了兼祧。为了解决礼仪上的问题,国家规定如果一个嗣子同时继承长房和次房,他必须为长房父母服丧三年,为次房服丧一年。如果一个嗣子继承次房两兄弟,他要为生父母服丧三年,为继父母服丧一年(《钦定礼部则例》1845,59:6b-7b)。当然,兼桃者对两房的财产都有继承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