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润学史丛稿

最新书摘:
  • Ameng
    2011-05-25
    关于宋代政绩考察中的实迹:要求与现实2011年5月18日 星期三22:46此篇简直可作为我的明清地方治理的补充下为引文:在考察各级官员、核验地方治效时,特意提出“实迹”且予以再三重申,就笔者注意所及,是自宋代开始。“实迹”一詞,被用于诉讼司法、监察弹劾、荐举保任、课绩考核等制度中,表示核验有据的事实,却是宋代以来的事是否在任何情况下,最高统治者都真正希望知道全部实情。。他们对于“实迹”的期望,也是相对有限的。他们会戒备真实讯息的传布对于赵宋王朝、对于执政者集团或个人的可能威胁。“召和气”~~通常不肯使考察的实施者为所提供信息之失实付出足够的代价课绩不实:三是负责课绩者对于属员的实际绩效并非不了解,也并非不恪尽职守,而是拘于条格,所申奏之属官考第反应的状态不实。《长定格》vs. 《考课令》——以上事实提醒我们,中央对于地方政绩时机的把握程度,首先取决于课绩体制,而并非纯粹根源于各级官员或尽职或敷衍、或诚信或舞弊的个人道德问题弹劾中“风闻”vs"实迹"对于个别官员的弹劾,属于针对性较强的纠察行为,其中通常寓有更加明显的政治意图(所以说实迹一般也是鬼扯~)荐举中对于实迹的强调成为制度 重视的是有据可查,目标在于建立完备的上下相互的保人负责制。。。。把对于不易把握的信息“实迹”之追寻,转化为保证人、弹劾者的个人责任,建立起一种落实与人头的保证责任制。这就把朝廷与信息、与“实迹”的关系,转化为朝廷与下级官员之间的关系。无疑合情合理且易获实效,但显然又是以某些信息的丧失或被筛选为代价的。本文考察的重点,不在于官僚体制下常见的地方政绩“伪滥”及上下官员通同作弊。笔者希望讨论的,是在制度运行的常态下,习见且被认可的状况:是在信息收集与处理的过程中,朝廷政策倾向所起的作用,以及不同制度实施过程中相关官僚的回应。“动成文具”——防闻,体量之类...
  • Ameng
    2011-05-25
    试论宋代资序体质的形成及其运作2011年5月17日 星期二16:07资序是资格的主要内容,与官员的实际职任直接相关,主要指考铨任用中“依资入选”的先后次第。宋代元丰年间进行官制改革,将原散官称谓加以整理,修改为寄禄阶,用以取代原有本官系统。官员寄禄阶(本官)的晋升,称作“叙迁”,主要依据是官资,或曰“资”资序,在宋代主要用来指差遣除授时的依据。资序体系依差遣性质不同,分为亲民,监当(厘务)两大类。监当低于亲民资序。资序升迁成为“关升”不少官员有在中央地方交错任职的经历,因此,具备知县、知州资序,并不等于该人确曾出任该职。权,权发遣,专待资序低浅者。体现任职者自身资序与该差遣职位之间存在的差距(唐代,意思是临时委任而非正式除授)相对而言,资序体制在广大下层官员的除授过程中作用更为突出。宋代铨选中关于叙理资序、关升资序的规定很多,而且经常处于调整之中。这主要是为了相对顺利地完成官员(“员”)与职位(“阙”)之间的对应组合,以期达到所谓“为官择人”的目标。以差遣职事为中心,寄禄阶、职名、资序皆围绕运作,这是宋代人事选任制度的重要特点。
  • Ameng
    2011-05-25
    试论北宋前期任官制度的形成2011年5月17日 星期二14:02他们看到隋唐以来的散官系统,至此除“粗系服色”外已很少再有标志身份的意义;三省六部职事官系统被诸多使职抽取了职事,空余序位之官称。他们继承了前代遗留的既成局面,却舍弃了唐代后期以“官”为中心的调整思路,不再把“官复其职”作为整顿的目标‘而从原有窠臼中超脱出来,因势利导,以“所任之事”为中心,依事任设阙名,索性以原职事官体现官员待遇及地位,而另建有效能的治事体系,从而形成了“官以寓禄秩、叙位著,职以待文学之选,而别为差遣以治内外之事”的设官分职制度官与差遣的分离,体现为职事官名衔与其职事的分离,因而造成了宋代官制纷繁复杂、名实不侔的现象,在赵宋统治稳定之后不久,即受到朝野人士的批评。要求“正名”的呼声,终于导致宋神宗时期以“以阶易官”、“台省寺监官实典职事”为主要内容的“元丰改制”。唐中叶至此三百余年间,任官制度经历冲击、变更与整理,走过了一个大的“之”字形。
  • Ameng
    2011-05-25
    试谈五代宋初胡汉语境的消解2011年5月16日 星期一14:52唐史研究中经常涉及的胡汉之分与宋史研究中讨论的华夷之辨,是既相互关联又有区别的两组概念。胡汉之分尽管涉及到外族问题,但在唐代,胡既包括塞外胡族势力,也包括内附诸族,并不纯属对外关系范畴,更多牵涉到唐朝内部文化差异与认同关系(萌按:这也是五代宋初消解的部分。时至宋代,时人更倾向于淡化处理业已卷进中原地区、逐渐融入一体的沙陀等外来民族之背景)。。。而宋代的华夷之辨,大倡于契丹、党项等外族压力之下,既体现着民族辨判、文化识别,又是宋廷对待外部“外患”问题的基本信念乃至政策依据。华夷之辨针对外部夷狄政权而发,将夷狄之民族、文化与其政权之范围视为一体。。。。在中国历史上,国人的“天下”观,实际上是“对这个世界政治秩序的概念”;长期以来,“中国”被视为一个文化体,而不是一定的政治疆域。有学者指出,古代中国关于民族、国家和天下的朝贡体制和华夷观念,正是在本文讨论的这一时代,开始发生了重要的变化。由于北方辽、西夏和后来金、元等异族政权的先后崛起,才真正打破了唐以前汉族中国人关于天下、中国与四夷的传统观念和想象,有了实际的敌国意识和边界意识,有了关于“中国”有限的空间意识,形成了“多元国际体系”的观念。北宋时期“正统”理论的出现与张扬,正与这种情形有关。主要根据五代资料编纂而成的旧五代史和新五代史,对于传记主人的沙陀、代北、回鹘等族属记载的相对明白;而入宋有年之后,宋人所写墓志、所修国史以及在其基础上编纂的宋史,在谈到后辈传主時,则倾向于回溯籍贯而较少涉及族属背景
  • Ameng
    2011-05-25
    《走向再造:试探十世纪前中期的文臣群体》2011年4月12日13:45邓小南NOTE• 唐末-五代-宋初,政治军事经济文化方面面临的社会矛盾类似,划为同一单元• 十世纪的文臣称为一个“群体”。就其文职官员的身份而言,本可以笼统称为士大夫。但是,就其整体资质而言,却并非兼具“官僚”与“学人”的特征。so尽量回避“士大夫”这一概括方式(可见“士大夫”是要兼具官僚与学人的特征,i.e.士大夫。)• 对于文臣群体的讨论有几个大问题:文官体制的设官分职+权力行使士人道德观念的演变与思想转型文臣群体内各类人物的能力素质及相互关系 ~本文• motivation:北宋的士人,作为具有学术修养的文职官僚,社会+政治精英,明显比前代牛掰~ 这种变化经过了一个世纪以上的历程,所以要看看十世纪前中期发生了什么• 十世纪前期,“重品流”。唐末,讲求士族品流的回潮。晚唐贡举由官宦士族豪权子弟充塞,朝廷忠臣多系出身公卿或累代名族且科举及第者。但是多非学识才干兼长,所以才对于流品有特殊的维护和自矜。实际上,已经不可能再构成封闭排他的贵族权势集团。衣冠流品对权势的依附,直接削弱了他们在乱世中的适应能力。• 文武矛盾,抑“浮薄”• 唐代,浮薄一词高频出现是在词科取士兴盛之后。相对于经术笃厚学风,词科进身者艺业华而不实,反映着礼法旧门对词科新贵的轻蔑。而唐末,将浮薄直接与衣冠、清流联系在一起,流露出社会上新起势力对于名流士大夫发自内心的不信任甚至仇视• 白马之祸.以无罪贬缙绅,赐死白马驿,罹难者多为昭宗重臣,清流时代结束. 时代鼎革。梁有禅代之谋+衣衣冠自相残害,迫使士人避世不出。• 后梁初,朱温使清流余绪任宰相。他们对于制度的熟悉+社会影响力,利于新朝稳定。王朝的实际决策权在太祖及其亲信谋臣手中,中书门下虚仪化。新皇帝的旧部僚属,起于基层,熟于吏事,掌握实权。• 后唐...
  • Ameng
    2011-05-25
    原载《国学研究》第七卷,北京大学出版社,2000收入《朗润学史丛稿》,中华书局,2010Memo:历代开国者颁布的具有本朝特色的律令规则,常常被称之为“祖宗故事”乃至“祖宗圣训”…然而将其凝聚为至高无上的原则精神…凡事举述“祖宗之法”则是至宋代强化突出的。元明清诸代,也受到这种动辄引述祖宗之法的作法的影响。1.提出和发展:开国立足于矫枉防弊,创法立制。目标是保证政治格局与社会秩序的稳定。宋真宗时期,开始将太祖太宗时期所实行的法度及其精神加以总结概括,称为祖宗典故、祖宗之法。创意者:李沆,王旦etc。并不是光大儒家理念的直接产物,而是对当时的政治制度实践酝酿反思的结果。拉进儒家理念主要是寻找理论依据。北宋前期的决策层多长于吏干,很实际,不关心空泛的道德问题~祖宗典故成为群臣约束帝王行为,协调统治步调的合理方式。真宗-仁宗初年,基本上引述祖宗典故局限于具体法规,用于保持政策实施的一贯性。后来真宗也成了祖宗的一员,仁宗搞了一个《祖宗圣政录》专门讲三个祖宗的故事~仁宗时候遇事将祖宗之法愈发普遍,对祖宗之法的解释上升到理论高度。北宋中期以后,祖宗之法更是成了臣僚们阐述政治主张时立论的依据,顺便用来威慑皇帝~总之新政的人用,守旧派也用。还有一个提法,叫做“祖宗家法”,经常涉及皇族、宗族外戚关系、宫廷内部事物,也涉及皇帝面临的各种中外之事。无所不包,其实就是祖宗之法~祖宗之法范畴不确定,适应不同信念的官僚士大夫争取自身话语空间的需要。这种解释权,赋予祖宗之法神圣意义的同时,也赋予解释者们权威。看似尊崇的祖宗之法,在宋代风诡云谲的政治斗争中经常处于被某种政治势力利用、为某种政治势力服务的卑下地位。2.实质精神:“事为之防,曲为之制”内政设施的核心在于防弊。预设防范,周密制约,“专务以矫失为得”。“任法”:事为之防,不可不底其极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