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與中法戰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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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ravis19972018-01-28光緒九年五月李鴻章奏:「查向章中國冊封使臣至河內為止,越王親來候旨,道光二十九年今越王嗣位,勞崇光奉使冊封,乃至其富春都城。查閱該國總督阮登楷原奏云:『邦交大禮必於京師行之,在我有無窮之利,在彼有必從之理』。又云:『此議若成,清果以道路之難,停其冊封,則國體益尊,民生久利,尤為計之得』等語。觀此, 則越之悖妄,不待與法定約而已見端矣」(《清季外交史料》,卷三十三,第七~九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