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往行为理论
- 书名:交往行为理论
- 作者: 尤尔根.哈贝马斯
- 格式:PDF
- 时间:2024-06-25
- 评分:8.3
- ISBN:9787208051485
《交往行为理论》这部著作是涉及面相当广泛。这部著作中,马克斯・韦伯(Max Weber)占据了一个更为突出的位置,并且这些诠释的素材更加集中在哈贝马斯自己思想的观念图式上。哈贝马斯在这《交往行为理论》的开篇就声称,交往行为理论既非一种元理论,也非一种借助其它手段进行的认识论的继续。交往行为理论的分析让我们联接了与社会分析相关的三种理性:一个是涉及解释学和英美分析哲学中作为论争的理性,特别是关系到相对主义的问题。如果不同文化或生活方式有他们自身内在的合理性标准,那么在何种意义上才可能按照普遍性的标准比较他们并使其服从于批评?另一个是涉及到行为理性,即如何领会人的行为中有特殊意义的性质?这触及到理解的意义问题,还触及到了当行为者本人已经为他们的行为设定了理由时,社会科学在主张更好的解释时其自身的任务问题。最后一个是是关于理性的社会扩张问题,即作为现代西方社会特有的那种合理化问题。这《交往行为理论》的大部分努力就是致力于此。哈贝马斯断言:理性更多地是与运用知识的方式联系在一起,而较少地与知识有关。如果我们认为在一些情境中谈论某事是合理的,那么,我们就会明白这要么是指人们表达的认识,要么是指包含认识的符号表达形式。我们说某个人理性地行动,或者说某种陈述是合理的,实际上就是说这个行为或陈述可以被有关的某些人批驳或辩护,而这恰恰就是他们为了能够证明自己是正当的或有根有据的。我们不能像经验主义者那样,限制理性行为的范围和对客观世界的认识。我们必须以“交往合理性“的概念来弥补“工具认知理性“的不足。正如哈贝马斯自己所说的,合理性意味着交往,因为只有符合与至少另一个人达成相互理解的必要条件时,某事才是合理的。
尤尔根・哈贝马斯(Juergen Habermas)生于1929年,曾先后在德国哥廷根大学、瑞士苏黎士大学,德国波恩大学学习哲学、心理学、历史学、经济学等,并以论文《论谢林思想中的矛盾》获哲学博士学位;1961年以《公共领域的结构转型》(已有中译本)一书获得教授资格。1961-1964任海德堡大学哲学教授1964-1967任法兰克福大学哲学-社会学教授、法兰克福大学社会研究所所长1971-1983任德国马格斯。布朗克研究院科技世界生活条件研究所(Max-Planck Instut zur Erforschung der Lebensbedingungen der wissenschaftlich-techneschen Welt)所长1983-1994任法兰克福大学哲学-社会学教授,1994年退休。
退休后仍然从事研究、著述和学术政治活动。90年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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