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史(全二十八册)

明史(全二十八册)
内容简介:

《明史1-28(繁体竖排版)(套装共28册)》内容简介:明史三百三十二卷,清张廷玉等撰。明朝是在元末农民大起义以后,一三六八年(洪武元年)建立的封建政权。一六四四年(明崇祯十七年,清顺治元年),李自成领导的农民起义军攻占北京,推翻了明朝的中央政权。同年,清军入关,分兵向农民起义军和明朝南方势力进攻。一六六一年(顺治十八年),明朝南方势力被消灭。明史记载了明朝自建立到灭亡将近三百年的历史。清朝在一六四五年(顺治二年)设立明史馆,一六七九年(康熙十八年)开始修史。一七三五年(雍正十三年)明史定稿,一七三九年(乾隆四年)刊行。

明史先后由张玉书、王鸿绪、张廷玉等任总裁,最后由张廷玉等定稿。先后参加具体编撰工作的人数不少,其中以万斯同用力最多,但是他没有担任明史馆的职名。王鸿绪就万斯同已成的明史稿加以修订,张廷玉等又在王鸿绪稿本的基础上改编成为明史。有关明代的各种史料的编排处理,明史用大量篇幅记载了封建国家的各项制度,但很少涉及地主的庄田、佃户、田租、雇工,以及地主对雇工、庄仆、佃户的奴役。卷一六五丁瑄传所载福建佃户送租上门及额外馈送,卷二九○姬文胤传所载江西新城地主用大斛征租,这类材料为全书所仅见。食货志田制下附有“庄田”一节,所记限于皇庄及诸王、勋戚、中官庄田,不只是内容简略,而且所记皇庄偏于京畿一带,所记勋戚又偏于戚臣。诸王传中有一两个传里提到庄田、庄租及管庄旗校,也零碎而不具体。《明史1-28(繁体竖排版)(套装共28册)》有关经济方面的记载,总的说来和前代史书一样,根本不曾触及阶级剥削的本质。明史为了颂扬统治阶级的“武功”,就不能不记述农民起义和各地人民的反抗斗争。如卷三○九及卷二五二、卷二六○关于明末农民大起义的记载,卷一六五、卷一七二和卷一七八关于叶宗留、邓茂七起义的记载,卷一九五关于江西及其附近地区反抗斗争的记载,卷二五七和卷二九○关于山东白莲教起义的记载,以至土司传各卷中所提到的少数民族的反抗斗争,虽然编者作了这样那样的歪曲,还是保留了一些可供我们分析参考的资料。地理志比较系统地记载了当时的行政区划。天文志、历志和河渠志包含了不少科学技术方面的资料,并反映了一些明代新的成就。但天文志和历志,仍不能完全摆脱封建史书中传统的神秘色彩。明史新创了阉党传和土司传。土司传、外国传、西域传,有些地方混淆了国内国外的区别,这是很错误的。但也保存了一部份有用的资料。

《明史1-28(繁体竖排版)(套装共28册)》的点校,由郑天挺同志及南开大学明清史研究室完成点校初稿,白寿彝、王毓铨、周振甫同志复阅定稿,魏连科同志担任编辑整理工作。点校中的错误和缺点,希望读者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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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评论: 更多
  • 浦东第一美狄亚
    08-14
    看到最后张廷玉说“告竣”我眼泪都下来了。。。。
  • Adiósardour
    12-11
    明史本纪虽以时间长短为本,分卷记史,然而又不尽拘泥于此。太祖在位三十一年,本纪则占三卷,因其为开国之君。成祖在位二十二年,本纪则占三卷,虽可称因其夺位登极,事属特殊,则已有轻重之分。英宗二卷,尚可因前后各有年号为由,宪宗二十二年,亦占二卷,世宗四十五年,神宗四十八年,同样各占二卷,庄烈帝十七年,亦占二卷。可见诸人修史,颇以史事轻重叙述,此又符合其立纲之体。总的来看,《明史》本纪,分帝而述,编年记事,又不失为一个整体,笔墨虽少,却完整明了,轻重适宜。《明史》本纪中一大令人遗憾之处是未能给南明诸帝立纪,这是清初政治形势所决定的。清朝官修史书,不仅不可能给南明诸帝立纪,甚至于列传中亦不立传。清初私家修史,妄谈及此,则也难免于“文字狱”之祸。
  • 黑昼
    08-28
    一路读下来直觉得是悲剧,明朝就这么亡了,中华文明就这么被终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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