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民法典》中的私法

《德国民法典》中的私法
内容简介:

《《德国民法典》中的私法》从法史学与法哲学层面,深入剖析了《德国民法典》的法史渊源、思想基础与基本要素。作者将《德国民法典》定位为一部罗马法学法典,通过梳理其法典编纂史,说明《德国民法典》虽然被作为技术上的杰作,但自始就没有幸运的历史,指出《德国民法典》是学说汇纂法学派、历史法学派之实践教义法学的终点,而人、占有、合同作为古典私法世界的本质性剪影,则构成《德国民法典》的基本要素。

科•贝伦茨,1939年2月27日生于德国下萨克森州诺登市,1958年至1962年期间分别就读于弗莱堡大学、日内瓦大学、慕尼黑大学与哥廷根大学,1967年取得法学博士学位,师从弗朗茨•维亚克尔,1972年取得教授资格,1975年继任弗朗茨•维亚克尔的教席(哥廷根大学罗马法、民法与近代私法史教席)。研究旨趣并重罗马法、近代私法史与现代民法,尤其是希腊哲学对罗马法的影响、历史法学派与19世纪德国法史,是《罗马法大全》德译版主编之一,耶林研究大家,且在法哲学、方法论与宪法学诸领域造诣精湛。

吴香香,中国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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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评论: 更多
  • 火之星星
    06-06
    全书的主题在于反对联邦宪法法院对于私法的错误定位,即认为宪法是高位阶的法,私法是低位阶的法。作者从法律的古典精神一路梳理到萨唯尼,耶林,直至纳粹时期,全面说明了私法地位的变迁,指出时人认为私法是宪法的下位法是受国家主义影响的结果。个人认为该书给出了私法公法关系的经典定位,并附以全面的说理,比主张私法是市民社会的基本法的国内学者多了一份自觉。
  • 熄灯了相对无言
    04-18
    罗马法的“共和”与私法中(甚至包括公法)“个人主义”价值与德国的民族主义和国家主义的冲突,本质上依旧是拉丁与日耳曼文明的冲突。
  • 02-09
    论证非常精彩,翻译尽管有些拗口,但相信还原了原文的意思。作者认为私法自有独立于公法的品格,并应受宪法的保障,观点并不稀奇,但是论述高屋建瓴,时时在拉着我说:快去补《法哲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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