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清时期的民事审判与民间契约

明清时期的民事审判与民间契约
内容简介:

《明清时期的民事审判与民间契约》是编选、翻译日本学者关于明清时期民事审判与民间契约的部分研究成果,并作出相应解说评论,是一次掀开历史的经典性尝试,对于那些对于历史有兴趣的读者有较大的帮助。


滋贺秀三

男,日本东京大学名誉教授,日本学士院院士。 王亚新 男,清华大学法律学系教授。专业领域为纠纷解决、民事诉讼及司法制度的法社会学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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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评论: 更多
  • Holder Joe
    01-21
    真心是常读常新的好书。在接触过一些具体的审判材料之后,如果一定要美日之间二选一的话,俺越来越倾向于本书对清代民事审判特征的表述。依旧觉得寺田浩明的文章冗长……
  • 黄金左脚撑小兵
    03-12
    无比沉重的砖著,虽然看得烦累,但是几位日本学者分析非常细密,很有启发性。相比之下,我们会觉得结尾谈这本书方法论的梁治平行文笔触偏轻了。几位日本学者基本上是把中国作为与西方不同的文化类型来比较的,希望寻求中国法文化一般的、不变的要旨,这与黄宗智关注清至民国法律如何转型变迁,出发点完全不同,以致两方之争自说自话。翻译:威廉·劳应作“罗威廉”
  • Jargvci
    11-28
    滋贺秀三以勾勒“理想类型”的方式研究中国传统法,指出中国法不存在权利概念,地方官不依法审判,而是依照“情理法”进行教谕式调停。寺田浩明在乃师的基础上,试图打破民间与官方的界限,指出中国的诉讼是一种“伸冤式”诉讼,乞求大公无私的青天大老爷主持公道,地方官不理词讼,源于皇权的授权大小。岸本氏从经济的角度探讨了契约与市民社会的问题;夫马氏研究就被官方表达排斥的讼师。每篇都是经典之作。滋贺的情理说与黄宗智的依法审判说伯仲之间,都无法真正驳倒对方;寺田虽然攻击的是黄氏的一个次级论点,但提出的“伸冤式”诉讼颇有说服力。总的来看,日本法制史研究并非量小,尤其的寺田教授魄力不小,其研究也非专研小考,法理学色彩也颇强。就是行文太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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